乌鲁木齐有几大夜市(购物)?分别在什么位置?在哪里办理夜市经营许可证(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乌鲁木齐有几大夜市(购物)?分别在什么位置?在哪里办理夜市经营许可证(0售)?


1、乌鲁木齐有几大夜市(购物)?分别在什么位置?在哪里办理夜市经营许可证(0售)?


黄河路上的51夜市、阿勒泰路上的嘉禾园夜市、北京路上的温州夜市、幸福路上的幸福路夜市,好多好多,都挺大的。


看你买什么产品,关于食品的全部先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基本都是相同的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个在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1般签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提供给你办公司注册那张图。


4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5租赁合同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供货公司的供货合同及供货清单


7医院办的健康证,1年有效期的那种。



3、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审


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审须知



1、年审时间和地点(1)个体食品经营者、独资、合伙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审时间为1月1日-4月30日;在沙区工商局机关办事大厅;(2)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审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由乌鲁木齐市工商局13楼食品处年审。
2、年审范围(1)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户;(2)2009年6月1日前已取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参加年检的视为无效,必须依法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3、年审提交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度审验报告书;2.食品经营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亲笔签名);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加盖印章,无印章的亲笔签名);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食品批发商还须提交库房使用证明);6.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含平面图);10.经营环境、场所、设备、存储食品(原料)库房、运输工具等备案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2)《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1.自愿换证申请;2.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全部资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正、副本;上述材料应由流通环节食品者签字盖章。



4、2016年新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盖章签字);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5、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9、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5、请问乌鲁木齐市年审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哪些手续


展开全部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十2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见附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延续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3、许可机关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办理延续。除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登记表外,收据类、通知类文书使用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流通许可格式文书。



4、许可机关对符合要求的延续申请,应当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许可换证之日起重新计算。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



5、食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按照变更程序1并办理。



6、乌鲁木齐市北新佳境门面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办理。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第1步:食品经营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递交资料目录的要求先将相关资料申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第2步:申请人向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下发受理通知书。


第3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检查人员收到受理材料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检查人员针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流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核查是否与申请人所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与申请人出具的相关书面材料相1致。


第4步:根据程序合法性审查情况,拟定审批意见,报相应分管局领导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同意许可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同意许可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5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4、需提交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1致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无营业执照申办单位食堂的,应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6.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提交仓库具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仓库合法使用证明;7.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8.申请内设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还应当提交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式样、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设备清单;9.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的,还应当提交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10.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3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12.由生产者或供应商提供食品贮存、运输服务,食品贸易商还应当提交与生产者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13.连锁企业门店还应当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14.加工经营场所在500m2以上(大型餐饮以上)或者就餐场所无通风、排气装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还应当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网上预审


网上申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http://**:8077


相关信息: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www.***.cn/info/iList.jsp?cat_id=15402


NO: _网上提交申报时自动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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